首页 » 税务师 » 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取消注册税务师了吗

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取消注册税务师了吗

nihdff 2024-08-16 税务师 34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税法下,企业如何减负?

题主,你好,新税法的实施,虽然完善了社会保障,争取了职工的个***益,但无疑,也确实同时加大了企业的负担。那么,在这个大环境下,如何减负呢?有下面几点可以参考:

1、裁员。无疑,提出这个名词真的很遭人恨。但前些日子和当下正在发生的裁员潮也证实了企业会把它作为一个选项的残酷选择。但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其它办法,小编并不建议这么干,因为很多企业忽视了员工流失的***成本,也对凝聚力是个重大伤害。不过如果真的没有其它选项,这也是个能渡过寒冬的办法之一。

2、提高工作效率。很多企业也会选择给每个员工加大工作量,使每个人无偿加班来提高产出了。但还有其它方面可以选的话,这也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3、内部挖掘。进一步寻找合理避税的空间,比如把旗下位置不太重要的员工由雇佣制改为合同制。厉行节约,施行比以前更加严格的预算控制。

总之,希望对你有用。

一、在不能增加产能的情况实施节流,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压缩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可以施行年薪制,原来三个人的工作安排给2个人,工资支付2.5人,这样可以节约0.5人工资。

2020年企业三项保险免征什么意思?对职工个人会有什么影响?

首先说一下,三项保险的免征是对企业的免征,职工个人的部分该怎么交还怎么交,不受影响。

一、***院会议内容

2月18日,***院常务会议召开,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不作逾期处理。

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取消注册税务师了吗

社会保险的构成

大家知道,社会保险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和生育保险5个部分构成,前三者企业和个人各承担一定比例,后两者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缴纳。

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取消注册税务师了吗

疫情下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那个人部分免吗?

2月18日的***院会议,阶段性减免的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承担的部分,而不是减免个人承担的部分。首先,按照会议的精神,本次阶段性减免的应该是企业缴纳的部分,具体涉及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个意思在会议内容文字中表述的应该比较清楚、清晰。其次,工伤保险本身不涉及个人缴纳,平常一直是由企业全部承担和缴纳,所以也不存在理解的歧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医疗保险中个人承担的部分,仍由个人承担。个人承担的这部分保险,以及并不包含在本次阶段性减免中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应该每月正常缴纳,尽管有延期缴纳,但最后这部分社保款项还是要缴纳的。另外关于养老保险,由于个人缴纳的部分(8%)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16%)进入了社会统筹账户,本次阶段性的减免,个人认为并不影响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另外关于养老保险,由于个人缴纳的部分(8%)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16%)进入了社会统筹账户,本次阶段性的减免,个人认为并不影响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本次社保的阶段性减免,对中、小、微三类企业减免5个月,对大型企业进行了三个月的减半征收。那么大、中、小、微四个类型的企业是如何划分的呢?

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取消注册税务师了吗

国家统计局根据统计的需要,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共划分了16个行业,根据行业的特点,在每个行业从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三个指标中选取一个或两个指标,对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大、中、小、微四个类型的划分(具体见下图《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取消注册税务师了吗

根据上图的企业划分标准,企业自己可以清晰的知道本企业是属于哪个类型,是享受5个月的减免还是3个月的减半征收。
上述的阶段性减免,个人建议先静观其变,待企业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政策、措施后再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制度:给企业减负还是缺乏监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jiamuculture.com/show/7458.html

相关文章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