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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税务局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nihdff 2024-12-08 税务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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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以外由现有征收率3%减到1%,你怎么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13号,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0年 3月 1日至 5月 31日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 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减按 1%预征率 预缴增值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前现金流问题更为严重,只要正常经营了就会产生增值税,给予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这是最为有效的政策。除了减免税收政策外,还出台了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减轻社保等方面的成本压力。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从事服务业的数量较多,多为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给予社保费的减免,能够直接降低他们的劳动力成本,大大解决了燃眉之急,有利于帮助其渡过难关。

防疫保卫战,除了医疗器械,民生日常必须品外,经济几乎停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增病例持续下降,经济保卫战即将拉开序幕,为了重启停摆后的经济,国家给予重创实体经济企业的包括减少税负率等政策举措是必然的。

财税【2019】13号文件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财税【2019】13号文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不仅适用增值税按月申报销售额10万元纳税人, 也适用增值税按季申报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2.2020年为抗击新型冠状疫情,支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13公告规定和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征收为3%的纳税人非湖北地区减按1%的征收率,湖北地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规定执行到今年年底。

3.无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申报销售额3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还是今年的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免税政策,均不含开具增值税专用***金额,增值税专用***开具金额照常征收增值税。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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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无论是按月或按季真征收,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全部免征增值税。

今年社保扣款规则是什么,有多少优惠?

办理个人参保的时候,是申请与税务签约的,如不办理欠费记录核销手续及断保手续那么系统自然是默认仍处于需要缴费状态,此时的欠费记录(即未到账记录)也不会自动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3号》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通俗的说,就是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死亡或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的人可以退还其 个人账户储存额(即不是全额退款)、重复缴费视情况退款,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退还。

最后说明,社保没有任何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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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免政策将延长到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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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放水养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前期出台六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税务局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税务局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今年社会保险缴费的减免缓政策,主要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对个人缴纳部分没有影响。

一、免交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免征政策可执行到6月。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税务局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在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免交社保单位部分,执行到年底。

二、减交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三、***社会保险,免收滞纳金。

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如果喜欢我的答案,请关注我。

疫情下要资金回笼吗?

疫情下,资金是否回笼取决于你对行情的评估。因为做出财务决策的是你。当你认为行情好,你就不需要资金回笼,因为这个时候资金回笼,可能投资项目本身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到巅峰状态;如果你觉得行情不好,还是立刻回笼吧,虽然壮士断腕,但是这也是及时止损的勇气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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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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