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税电子税务局: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助力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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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股票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权威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股票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权威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股票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获得差价收益,即资本利得,【当下、中国】无需额外缴纳税收。但实际上,投资者在交易股票时,被收取的印花税即税收。
印花税,以前双边征收,现在单边征收,就是卖出时才收取(也必然收取),所以不管投资盈亏,都要自动、被征收印花税。另外,股票分红也要扣税。当下政策是,鼓励长期持有,减少投机。
个人投资者持有普通、无限售股的,先全额派发股息,持有1个月(含)以内的,补缴20%税款;1个月以上1年(含)以内的,补缴10%税款;持有1年以上,无需补缴。
所以,对国内股票投资者而言,不存在偷、逃、漏税问题,也不存在合理避税一说,就不用花心思考虑了。(投资美股另说)
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在什么情况下交增值税?
投资收益缴税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投资国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交所得税的,其他的投资如股权投资等是要纳税的;对于分回的投资收益还必须确认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如税后的,一是要看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否与你公司的税率相同,相同,不用补交,不同(被投资企业税率小于你公司的)要按差价补税。如是税前的,分回后并入你公司的利润缴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服务的界定:***,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收增值税,达到条件的必须缴纳增值税。
一、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首先楼下的那个人说法是错误的,企业之间的投资分红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既不需要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也不用自己在计算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啊,将分红金额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
为什么不需要啊?原因其实很简单,如果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这块扣完税后的分红,对企业自己的股东进行分配的时候,就会又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就会造成重复征税,一直到最终个人投资人,每个环节的分配都需要缴纳一次企业所得税。
而企业向个人分红的时候就情况不是一样的,个人就相当于是最终的投资人,不会涉及取得分红的再分红,所以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不论是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还是上市公司,投资挂牌公司还是一般的小企业,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是投资于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需要明确的一点,企业之间的投资分红收益不征税,不是因为它是不征税收入,而是因为它是免税收入。
所谓的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就是免税收入是国家的规定,它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有效,也可能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变成征税收入。而不征税收入是永久有效的,不受政策的改变而改变。
正是因为如此,个人可以通过设立一家投资公司,再去投资具有盈利能力的公司,这样最底层公司分红的时候,投资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国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的这种形式,给予了很多税收优惠的方面的政策。
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居民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主要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该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008年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是之后即使属于2008年之前的税后利润,也可以安装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的。
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
“先分后税”,是合伙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大特点。实务中,不少合伙企业的法人投资人错误认为,利润分到手后才需要缴税。然而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法人投资者当年应分得的利润,应该并入本企业的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中早已明确:
1、该文件的享受主体是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2、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投资收益缴税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投资国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交所得税的,其他的投资如股权投资等是要纳税的;对于分回的投资收益还必须确认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如税后的,一是要看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否与你公司的税率相同,相同,不用补交,不同(被投资企业税率小于你公司的)要按差价补税。如是税前的,分回后并入你公司的利润缴税。
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3、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票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权威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票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权威解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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