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收环境,湖南国税电子税务局为企业创造更好发展机遇,优化电子税务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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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作用如下: 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为了解决这种强弱不平衡造成的不公正问题,国家制定了一批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实施管理,理应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行政复议法是你自卫的法律武器
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有关税务行政行为,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审理做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税收征收管理法八十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 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所的具体行政复议不服的,向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这时这是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
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稽查局不具有法律主体,是同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税收征管法只规定有一定限额的罚款。税务所只有规定限额的的税务处罚权,即可以进行2000元以内的罚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你认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是向税务所,而不是税务局,是不对的。还是向税务所的上级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税务局如果作出2000以下的罚款,却需要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申请?”。对税务机关做出的除征税以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同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各级税务机关只要行使了做出征税的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必须先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向***提起行政诉讼。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 因下列原因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的,应当对承办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追究败诉责任:
(一)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超越或者滥用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 (四)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五)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
(六)未按规定反馈落实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导致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而败诉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败诉的。 因历史遗留问题、社会维稳问题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的,不纳入败诉案件责任追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公告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10年8月16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9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司法***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
第二条 取得***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并达到一定资质等级的评估、拍卖机构,可以自愿报名参加人民***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
人民***不再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
第三条 人民******用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高级人民***或者中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对外委托。
第四条 人民***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受委托的拍卖机构应通过管理部门的信息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公示评估、拍卖结果。
第六条 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应当在证券***上市交易或转让的证券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通过证券***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其他证券类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拍卖机构实施,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
第八条 人民***对其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实行监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评估、拍卖结果,侵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人民***将不再委托其从事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评估结果明显失实;
(2)拍卖过程中弄虚作***、存在瑕疵;
(3)随机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评估拍卖工作;
(4)其他有关情形。
第九条 各高级人民***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最高人民***备案。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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